奴隶若是能带回尸体,立刻获得自由。
因此,在大战开始的时候会觉得他们的人数格外的多,战马格外的多。
因为有钱的人会准备好多匹马,专门来驮运受伤的人和战死的兄弟。(非杜撰)
刘廷元觉得余令一定知道这些。
所以,余令会在城门处安排了重兵,火药,火油,他要利用他们的这个习俗和习惯,让更多的人往里冲。
如此,余令就能以逸待劳来杀更多的人。
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!
蒙古各部收敛部族兄弟残骸是好习俗,可这中间夹杂着太多的利益,只要有利益……
余令的计策就成功了一半。
剩下的一半就看老天站在哪边了,只要余令等人能守住,那这一战就是专门设计好的血肉磨坊!
若失败,所有人都死!
直到现在刘廷元才知道余令在昨晚为什么给自己一根削尖筷子了。
这怕是为失败考虑的,zisha,免得受辱!
怎么死余令都教了。
尖锐的那一端对着胸口位置,另一端抵在墙上,咬牙闭眼往前一撞,也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就能达成。
钱谦益更惨,他根本没有筷子。
余令当着所有人的面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钱谦益怕疼,怕下不了手。
余令说一旦守不住,他先杀钱谦益!
最后和钱谦益死在一起,也算留下一段佳话!
把这一切想通了,刘廷元已经是一身冷汗。
余令太狠了,对自己狠,对其他人狠,每一步都是在拼命!
见刘廷元紧紧的拽着筷子,余令笑道:
“害怕么?”
“有点!”
“看看人郭御史,把圣贤书读的好,也用的好,自此以后书里不光有颜如玉,有黄金屋,也有……”
刘廷元望着肥胖的郭巩,以至于没听见余令最后说什么。
“你为什么如此拼命,去武胜卫其实是最好的选择,背靠榆林卫,徐徐图之,最多五年就能成大事!”
“太慢了,我等不来,或许是小时候落下的毛病!”
见刘廷元脸上的表情和当初钱谦益一个样子,余令耸了耸肩膀,笑道: